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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恋被甩不等于失败
原创文章
- 【作者】北京女人·津津有味:
- 【来源】http://love.blog.cnr.cn:
上一篇 / 下一篇 2008-05-05 23:46:53 / 个人分类:情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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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 删除 加州鱼郎 / 2009-01-28 09:52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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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文章!俺读得津津有味!叫她把俺也写进案例分析里吧,取名B。
俺铁定比A用情还深,结果还是被恋人狠狠地甩了, 俺铁定比A,更比A的恋人的痛苦更大!俺可真是苦大仇深呢。算了,不就一双不合脚的鞋吗?以后换双可松可紧的草鞋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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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 删除 匿名 / 2008-05-12 14:07:57
- 我赞同博主的观点。但我对文中A痛苦的原因感到可笑。我个人认为,失恋的痛苦程度不是“甩人”或“被甩”决定的,而是取决于对这份感情的在乎程度。持“甩人的人痛苦小。我要是先甩了他,现在就不会这么痛苦了。我还从没被人甩过……”观点的人多半是心理在作怪,不客气地讲,是虚荣心在作怪。所以,因此而至的痛苦,不痛更好,痛了也就活该。z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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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 删除 匿名 / 2008-05-12 11:16:13
- zz,你有一个很好的习惯,就是称别人为"朋友".问你,是因为想知道你是否就是我的那个刚买了一个大屏幕电视的老朋友.因为你们的文笔很象是同一个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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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 删除 匿名 / 2008-05-12 08:32:05
-
楼下:你的意思是说当初两个人相爱,后来一个人先变了心,这该怎么解释?其实用鞋子依然可以解得通。你知道你的脚是一直越长越大的吧?虽然人成年后长得很慢,不像儿童几个月就得长1、2个号。但一般来说,人的脚都是越长越宽的。也许你20多岁时穿36号合适,但30多岁时你就改穿37号,等你40多岁时,你就不得不穿38号的了。如果你不管30岁还是40岁,都坚持穿36号的小鞋,你的脚走路就疼。为什么疼呢?因为不合适了。可见,没有不变的脚。同样,没有不变的感情。当初的合适,不等于永远的合适。所以,在感情上,我们没必要刻舟求剑啊!津津有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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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 删除 匿名 / 2008-05-12 08:22:09
- 楼下:你如此爱动脑子、爱思考问题着实难得!不过,在鞋子的问题上,你在自己跟自己抬杠!笔者行文的时候用的是“如果”二字,这就是说笔者在论述时给出的是一个特定的假设条件,在此条件下进行推论。笔者并没有说在一切条件下对鞋子合适不合适的问题进行讨论。所以请你在批评别人的结论时,不要太心急,要先注意一下别人给出的前提条件是什么。不然,倒显得你自己不分青红皂白似的。欢迎你继续找我的漏洞!津津有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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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 删除 匿名 / 2008-05-12 04:52:26
- 如果一开始两个人都觉得鞋子的尺码合适,后来一个人觉得不合适,另一个人还觉得合适.这怎么讲呢?我的意思是如果鞋子不合适,应该一开始就不合适,而不是先合适,而后又不合适.用鞋子打比方,用心是好,但不能用于推敲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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